北京市大兴区富强路2号2层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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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世界丝路文化论坛组委会 章程
执行公司:世界丝路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世界丝路文化论坛组委会(简称:世丝组)于2015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国家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共同创办的“国际文化产业投资洽谈会”(简称:“文洽会”)的《世界丝路文化论坛》且已在京连续成功举办三届。
执行公司:世界丝路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世界丝路文化论坛组委会(简称:世丝组)于2015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国家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共同创办的“国际文化产业投资洽谈会”(简称:“文洽会”)的《世界丝路文化论坛》且已在京连续成功举办三届。
“世界丝路文化论坛组委会”徽标 于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号:国作登记--2017-F-00413416;
执行公司:世界丝路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徽标,于北京市版权局登记号:京作登字-2024-F-00070813。
在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总书记在访问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期间先后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两大倡议,简称“一带一路”倡议。世丝组顺应时代潮流在2015年首届文洽会上提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为指引,以世界丝路文化论坛•视界与未来的国际性文化视野,让不同文明交流交融、普惠包容经济全球化,让共赢理念成为共识。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全球发展倡议落地,构建全球发展共同体。推动人类社会和谐发展,人类希冀谋求和平与发展,而文化和文明多样性、独特性是多极化世界的基础,推动多边主义、文化多样性、全球文明交流互鉴关乎人类文明发展与未来。在这个时代大背景下,以传承、创新、发展和未来的视界重温“丝绸之路“对跨国家、不同区域和种族的文化和文明发展所发挥的多种积极作用,正是我们创建《世界丝路文化论坛组委会》主抓”世界丝路文化论坛”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世丝组从“世界丝路文洽会”的会议性质切换到以“一带一路”倡议主题思想为核心,创新发展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转化为建立理事单位和世界丝路集团,让平台转为集团经济实体。在这基础上,建立自己的运营团队、策划团队、金融团队。通过世丝组国内陆路、海路沿线城市整体规划管理体系的建立,将构建完整的一核两区(京津冀)、“海丝”、“陆丝”发展计划,让共赢的理念成为共识,对外站在“一带一路”新起点,深化国际区域间经济发展提供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更好地建立“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区域间经济合作的理论与稳健的经营模型。
世丝组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宣传和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政策,响应习主席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连接东西方文明的文化交流通道,同时也是实施“一带一路”亚欧大陆经济整合战略,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发挥积极作用,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国际之间搭建一个惠及民生的肩负公共外交、民间外交的世界丝路创新服务平台。
论坛愿景与目标
(一)论坛愿景
旨在探讨丝路文化的历史价值、当代意义以及在全球化背景下人类文明的发展趋势,促进丝路沿线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传承与创新,重建从文化到文明新时代之路。
(二)具体目标
1、探讨丝路文化的多元性、包容性和互鉴性,推动文化交流与文明互鉴。
2、挖掘丝路文化的经济价值,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与合作。
3、传承和保护丝路文化遗产,推动文化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4、推动“文化+科技”融合,促进科技进步与人文精神共生共荣,并在智力和道义上为人类文明提供善举和支撑。
5、全面促进女性与儿童的潜能得到进一步发展。为更多当代女性提供展示巾帼风采的舞台。
论坛主题与内容
(一)《世界丝路文化论坛(2024)》主题
视界与未来--丝绸之路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二)拟推动适时发布《世界丝路文化和发展宣言》
1、人类视界:从地球文明走向太空文明的新时代。
2、文化多样性:文化与发展的关系、文化权利、国际文化合作。
3、多元文化社会:社会包容、共生共荣和消除贫困。
4、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地球:从生物多样性到文化多元化带来的繁荣。
5、未来世界:和平、发展、繁荣。
站在新起点,准确把握时代发展,在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全面实施中,积极践行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青少年国防教育、退役军人数据安全教育培训、“一带一路”数字科技信息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发展;深化人才强国战略,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开展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推动“一带一路”在创新机制的新起点浪潮中行稳致远。促进“一带一路 ”新起点的区域国际合作落到实处。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世界丝路文化论坛组委会】执行公司:世界丝路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公司,简称 【世丝组】下同。英文名称为The Silk Road World Cultural Forum Organizing Committee 。
第二条 本世丝组是综合性服务合作、联盟、交流平台纽带,兼有国际性、联合性、跨界性、独特性,实行自愿加入世丝组原则,具有企业法人团体联合资格。
第三条 本世丝组宗旨:立足中国,面向世界,文化向导、共谋发展。充分发挥以开放包容、互学互鉴,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理念;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宣传和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政策,发挥桥梁和平台纽带作用,搭建与世界各国人民文化交流的互利桥梁。
第四条 从“世界丝路文洽会”的会议性质切换到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国际文旅科技资本化的世界文化资源整合与创新发展新模型。从文洽会的“世界丝路文化论坛”意识形态,逐步转化落地到实体经济发展中;在创新发展中以发挥文化赋能作用,推进文旅融合、文旅产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融合发展、驱动经济内循环的重要动能,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文旅数字化中国的国际交流和项目投资。
第五条 本世丝组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世丝组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富强路2号2层205
第七条 网站 www.sjslwhlt.org.cn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开展《世界丝路文化论坛(2024)》主题论坛;
(二)组织开展文化交流带动的经济贸易合作及政策指导的课题研究;
(三)组织符合本会宗旨的专题论坛等会议,适时举办展览展示等相关论坛活动;
(四)开展与国内、国际各政府、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及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推动文化领域和经济贸易产业链建设;
(五)提供一带一路沿线的经济和文化领域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
(六)充分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在会员与政府、会员与会员、会员与市场之间发挥抢量与纽带作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七)通过横向联合加强与丝路沿线城市的共同发展,以世界丝路大IP的品牌赋能与监督会员单位的使用。
(八)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编撰各类书籍、刊物、影视作品等,建设本会门户网站。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第三章 组织架构 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设立机构:理事单位、省分会、市分会、地方区域分会。
第十条 设立职位:设立理事长、副理事长;分会会长、副会长。
第十一条 设立世丝组门户网站秘书处对外宣传发文,秘书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 理事单位、副理事单位、省分会、市分会、地方区域分会享有的基本权利:
(一)加入世丝组后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与世丝组组织架构的运营权。
(三)参与世丝组纵横管理新模式;
(四)参与管理世丝组“一带一路”国际区域走廊经济合作项目。
(五)对本世丝组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第一时间对接本世丝组的项目信息,资金资源和其他有价值人脉资源。
(七)对项目运营享有的股权奖励和分红奖励。
(八)理事单位和地方区域分会享有的特殊权利内容另附细则(本会论坛享有的荣誉权益和宣传权益)。
第十三条 理事单位、省分会、市分会、地方区域分会单位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世丝组的章程,维护本世丝组的合法权益;
(二)执行本世丝组的决议,完成项目运营的各项工作;
(三)向本世丝组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接受本组委会对有关业务问题的协调;
(四)按照各自的权利资质,履行本世丝组任期的管理费,和相应的活动赞助经费。
第四章 会员
第十四条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五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较重要影响;
(四)有志于促进国际交流意愿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的国内社会组织,公司企业、高等院校、智库、媒体,经申请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五)具有参与民间对外交往能力、资源和渠道,并愿意在民间对外交往领域积极开展工作的个人,经申请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十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为本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工作支持。
第十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二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二十一条 理事单位、副理事单位、省分会、市分会、地方区域分会和各委员会单位退会原则,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入会批文、证书、牌匾。理事单位如果1年内不按照规定履行义务,视为自动退盟,由本会备案,通报其他会员单位,上网公布。
第二十二条 会员单位如有不服从本会协调管理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予以批评和警告,情节严重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网站公示。
第二十三条 世丝组代表大会由加盟本会的理事单位、副理事单位、省分会、市分会、地方区域分会和各委员会单位组成,是本会主席团以外的最高组织机构,每年召开一次。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咨询服务
(三)社会捐赠
(四)品牌加盟合作
(五)申请政府补贴
第六章 【世丝组】组织架构:
创始主席:王伟华
副主席:谢荣松
副主席:严学良
理事单位常务主任:赖主任
主席助理/董事:周文清
主席助理/会计:李 清
副秘书长:俞正伟
法务:金艺华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世丝组章程解释权属于主席办。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主席团通过世丝组秘书处官网发文生效。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执行公司:世界丝路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547777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富强路2号2层20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8号康堡花园A座二单元1605
在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总书记在访问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期间先后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两大倡议,简称“一带一路”倡议。世丝组顺应时代潮流在2015年首届文洽会上提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为指引,以世界丝路文化论坛•视界与未来的国际性文化视野,让不同文明交流交融、普惠包容经济全球化,让共赢理念成为共识。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全球发展倡议落地,构建全球发展共同体。推动人类社会和谐发展,人类希冀谋求和平与发展,而文化和文明多样性、独特性是多极化世界的基础,推动多边主义、文化多样性、全球文明交流互鉴关乎人类文明发展与未来。在这个时代大背景下,以传承、创新、发展和未来的视界重温“丝绸之路“对跨国家、不同区域和种族的文化和文明发展所发挥的多种积极作用,正是我们创建《世界丝路文化论坛组委会》主抓”世界丝路文化论坛”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世丝组从“世界丝路文洽会”的会议性质切换到以“一带一路”倡议主题思想为核心,创新发展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转化为建立理事单位和世界丝路集团,让平台转为集团经济实体。在这基础上,建立自己的运营团队、策划团队、金融团队。通过世丝组国内陆路、海路沿线城市整体规划管理体系的建立,将构建完整的一核两区(京津冀)、“海丝”、“陆丝”发展计划,让共赢的理念成为共识,对外站在“一带一路”新起点,深化国际区域间经济发展提供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更好地建立“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区域间经济合作的理论与稳健的经营模型。
世丝组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宣传和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政策,响应习主席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连接东西方文明的文化交流通道,同时也是实施“一带一路”亚欧大陆经济整合战略,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发挥积极作用,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国际之间搭建一个惠及民生的肩负公共外交、民间外交的世界丝路创新服务平台。
论坛愿景与目标
(一)论坛愿景
旨在探讨丝路文化的历史价值、当代意义以及在全球化背景下人类文明的发展趋势,促进丝路沿线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传承与创新,重建从文化到文明新时代之路。
(二)具体目标
1、探讨丝路文化的多元性、包容性和互鉴性,推动文化交流与文明互鉴。
2、挖掘丝路文化的经济价值,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与合作。
3、传承和保护丝路文化遗产,推动文化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4、推动“文化+科技”融合,促进科技进步与人文精神共生共荣,并在智力和道义上为人类文明提供善举和支撑。
5、全面促进女性与儿童的潜能得到进一步发展。为更多当代女性提供展示巾帼风采的舞台。
论坛主题与内容
(一)《世界丝路文化论坛(2024)》主题
视界与未来--丝绸之路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二)拟推动适时发布《世界丝路文化和发展宣言》
1、人类视界:从地球文明走向太空文明的新时代。
2、文化多样性:文化与发展的关系、文化权利、国际文化合作。
3、多元文化社会:社会包容、共生共荣和消除贫困。
4、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地球:从生物多样性到文化多元化带来的繁荣。
5、未来世界:和平、发展、繁荣。
站在新起点,准确把握时代发展,在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全面实施中,积极践行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青少年国防教育、退役军人数据安全教育培训、“一带一路”数字科技信息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发展;深化人才强国战略,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开展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推动“一带一路”在创新机制的新起点浪潮中行稳致远。促进“一带一路 ”新起点的区域国际合作落到实处。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世界丝路文化论坛组委会】执行公司:世界丝路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公司,简称 【世丝组】下同。英文名称为The Silk Road World Cultural Forum Organizing Committee 。
第二条 本世丝组是综合性服务合作、联盟、交流平台纽带,兼有国际性、联合性、跨界性、独特性,实行自愿加入世丝组原则,具有企业法人团体联合资格。
第三条 本世丝组宗旨:立足中国,面向世界,文化向导、共谋发展。充分发挥以开放包容、互学互鉴,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理念;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宣传和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政策,发挥桥梁和平台纽带作用,搭建与世界各国人民文化交流的互利桥梁。
第四条 从“世界丝路文洽会”的会议性质切换到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国际文旅科技资本化的世界文化资源整合与创新发展新模型。从文洽会的“世界丝路文化论坛”意识形态,逐步转化落地到实体经济发展中;在创新发展中以发挥文化赋能作用,推进文旅融合、文旅产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融合发展、驱动经济内循环的重要动能,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文旅数字化中国的国际交流和项目投资。
第五条 本世丝组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世丝组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富强路2号2层205
第七条 网站 www.sjslwhlt.org.cn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开展《世界丝路文化论坛(2024)》主题论坛;
(二)组织开展文化交流带动的经济贸易合作及政策指导的课题研究;
(三)组织符合本会宗旨的专题论坛等会议,适时举办展览展示等相关论坛活动;
(四)开展与国内、国际各政府、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及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推动文化领域和经济贸易产业链建设;
(五)提供一带一路沿线的经济和文化领域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
(六)充分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在会员与政府、会员与会员、会员与市场之间发挥抢量与纽带作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七)通过横向联合加强与丝路沿线城市的共同发展,以世界丝路大IP的品牌赋能与监督会员单位的使用。
(八)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编撰各类书籍、刊物、影视作品等,建设本会门户网站。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第三章 组织架构 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设立机构:理事单位、省分会、市分会、地方区域分会。
第十条 设立职位:设立理事长、副理事长;分会会长、副会长。
第十一条 设立世丝组门户网站秘书处对外宣传发文,秘书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 理事单位、副理事单位、省分会、市分会、地方区域分会享有的基本权利:
(一)加入世丝组后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与世丝组组织架构的运营权。
(三)参与世丝组纵横管理新模式;
(四)参与管理世丝组“一带一路”国际区域走廊经济合作项目。
(五)对本世丝组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第一时间对接本世丝组的项目信息,资金资源和其他有价值人脉资源。
(七)对项目运营享有的股权奖励和分红奖励。
(八)理事单位和地方区域分会享有的特殊权利内容另附细则(本会论坛享有的荣誉权益和宣传权益)。
第十三条 理事单位、省分会、市分会、地方区域分会单位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世丝组的章程,维护本世丝组的合法权益;
(二)执行本世丝组的决议,完成项目运营的各项工作;
(三)向本世丝组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接受本组委会对有关业务问题的协调;
(四)按照各自的权利资质,履行本世丝组任期的管理费,和相应的活动赞助经费。
第四章 会员
第十四条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五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较重要影响;
(四)有志于促进国际交流意愿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的国内社会组织,公司企业、高等院校、智库、媒体,经申请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五)具有参与民间对外交往能力、资源和渠道,并愿意在民间对外交往领域积极开展工作的个人,经申请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十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为本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工作支持。
第十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二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二十一条 理事单位、副理事单位、省分会、市分会、地方区域分会和各委员会单位退会原则,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入会批文、证书、牌匾。理事单位如果1年内不按照规定履行义务,视为自动退盟,由本会备案,通报其他会员单位,上网公布。
第二十二条 会员单位如有不服从本会协调管理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予以批评和警告,情节严重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网站公示。
第二十三条 世丝组代表大会由加盟本会的理事单位、副理事单位、省分会、市分会、地方区域分会和各委员会单位组成,是本会主席团以外的最高组织机构,每年召开一次。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咨询服务
(三)社会捐赠
(四)品牌加盟合作
(五)申请政府补贴
第六章 【世丝组】组织架构:
创始主席:王伟华
副主席:谢荣松
副主席:严学良
理事单位常务主任:赖主任
主席助理/董事:周文清
主席助理/会计:李 清
副秘书长:俞正伟
法务:金艺华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世丝组章程解释权属于主席办。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主席团通过世丝组秘书处官网发文生效。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执行公司:世界丝路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547777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富强路2号2层20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8号康堡花园A座二单元1605
